2019-09-17
中检协[2019]考字第82号
各有关人员: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考规》)的规定及我协会考试计划的安排,2019年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和第十三期电梯检验员(DT-1)资格考核将于2019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分别在江苏省溧阳市、浙江省海宁市和湖南省湘潭市我协会电梯检验人员考试基地举办。现将此次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仅接受已按规定要求完成考试预约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 | 时间 | 科目 |
10月20日-10月21日 | 全天 | 科目C之实际操作技能 |
10月22日 | 上午 | 科目A(闭卷) |
科目C之检验记录填写与报告出具(开卷) | ||
下午 | 科目B(开卷) |
三、报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 身份证原件(须与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许可系统》申报信息一致);
(二) 学历证书原件(须与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许可系统》申报信息一致);
(三) 现行《考规》中所规定的专业培训经历证明。
四、参加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考场纪律》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考场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分别见我协会官网)。
五、考试地点与参加人员安排(见下表)
举办期次 | 举办地点 | 举办地点所覆盖的省级行政区域 |
第十一期 | 江苏省溧阳市 | 安徽、江苏、山东、河南 |
第十二期 | 浙江省海宁市 | 北京、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河北、黑龙江、吉林、 辽宁、内蒙古、山西、天津、浙江 |
第十三期 | 湖南省湘潭市 | 甘肃、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宁夏、青海、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 |
注:各地区完成考试预约并审核通过的人员请按表中规定举办地点参加考试。 |
六、考试地点、报到时间及相关食宿安排见附件2。
七、考试所涉及的相关法规标准见附件3。
八、为保持正常的考试工作秩序,凡不能参加预约成功后予以安排的本期考试活动者,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的3日内,自行(在我协会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系统中)取消本次预约。本次预约取消后,申请人欲继续参加考试,可于下一年度按本次预约的程序在我协会考试系统中重新预约。
欲了解其它考试相关情况者,可按下述方式与我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冯 雷、林 琳
联系电话:010-59068927、59068835
传 真:010-84273562
附件:
1、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第十一期 | 第十二期 | 第十三期)
2、考试地点、报到时间及相关食宿安排(第十一期 | 第十二期 | 第十三期 )
2019年9月16日